

塔式起重機(tower crane)簡稱塔機,亦稱塔吊,起源于西歐。動臂裝在高聳塔身上部的旋轉起重機。作業空間大,主要用于房屋建筑施工中物料的垂直和水平輸送及建筑構件的安裝。由金屬結構、工作機構和電氣系統三部分組成。金屬結構包括塔身、動臂和底座等。工作機構有起升、變幅、回轉和行走四部分。電氣系統包括電動機、控制器、配電柜、連接線路、信號及照明裝置等。
設備特點
塔式起重機的動臂形式分水平式和壓桿式兩種。動臂為水平式時,載重小車沿水平動臂運行變幅,變幅運動平衡,其動臂較長,但動臂自重較大。動臂為壓桿式時,變幅機構曳引動臂仰俯變幅,變幅運動不如水平式平穩,但其自重較小。
塔式起重機的起重量隨幅度而變化。起重量與幅度的乘積稱為載荷力矩,是這種起重機的主要技術參數。通過回轉機構和回轉支承,塔式起重機的起升高度大,回轉和行走的慣性質量大,故需要有良好的調速性能,特別起升機構要求能輕載快速、重載慢速、安裝就位微動。一般除采用電阻調速外,還常采用渦流制動器、調頻、變極、可控硅和機電聯合等方式調速。
安全裝置
為了確保安全,塔式起重機具有良好的安全裝置,如起重量限位器、幅度限位器、高度限位器和載荷力矩限位器等限位裝置,以及行程限位開關、塔頂信號燈、測風儀、防風夾軌器、爬梯護身圈、走道護欄等。司機室要求舒適、操作方便、視野好和有完善的通訊設備。
安全使用與管理
資料管理
施工企業或塔機機主應將塔機的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拆裝許可證、使用說明書、電氣原理圖、液壓系統圖、司機操作證、塔機基礎圖、地質勘察資料、塔機拆裝方案、安全技術交底、主要零部件質保書(鋼絲繩、高強連接螺栓、地腳螺栓及主要電氣元件等)報給塔機檢測中心,經塔機檢測中心檢測合格后,獲得安全使用證,以及安裝好以后同項目經理部的交接記錄,同時在日常使用中要加強對塔機的動態跟蹤管理,作好臺班記錄、檢查記錄和維修保養記錄(包括小修、中修、大修)并有相關責任人簽字,在維修的過程中所更換的材料及易損件要有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并將上述材料及時整理歸檔,建立一機一檔臺帳。
拆裝管理
塔機的拆裝是事故的多發階段。因拆裝不當和安裝質量不合格而引起的安全事故占有很大的比重。塔機拆裝必須要具有資質的拆裝單位進行作業,而且要在資質范圍內從事安裝拆卸。拆裝人員要經過專門的業務培訓,有一定的拆裝經驗并持證上崗,同時要各工種人員齊全,崗位明確,各司其職,聽從統一指揮,在調試的過程中,專業電工的技術水平和責任心很重要,電工要持電工證和起重工證,我們通過對大量的塔機檢測資料進行統計,發現我市某拆裝單位今年到目前一共安裝54臺塔機,而首檢不合格47臺,首檢合格率僅為13%,其中大多是由于安裝電工的安裝技術水平較差,拆裝單位疏于管理,安全意識尚有待進一步提高。因此,我們對該單位進行了加強業務培訓的專項治理,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另外還由于拆裝市場拆裝費用不按照預算價格,甚至出現400~500元安裝一臺塔機,這也導致安裝質量下降的一個重要原因。拆裝要編制專項的拆裝方案,方案要有安裝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核簽字,并向拆裝單位參與拆裝的警戒區和警戒線,安排專人指揮,無關人員禁止入場,嚴格按照拆裝程序和說明書的要求進行作業,當遇風力超過4級要停止拆裝,風力超過6級塔機要停止起重作業。特殊情況確實需要在夜間作業的要有足夠的照明,特殊情況確實需要在夜間作業的要與汽車吊司機就有關拆裝的程序和注意事項進行充分的協商并達成共識。
塔機基礎
塔機基礎是塔機的根本,實踐證明有不少重大安全事故都是由于塔吊基礎存在問題而引起的,它是影響塔吊整體穩定性的一個重要因素。有的事故是由于工地為了搶工期,在混凝土強度不夠的情況下而草率安裝,有的事故是由于地耐力不夠,有的是由于在基礎附近開挖而導致甚至滑坡產生位移,或是由于積水而產生不均勻的沉降等等,諸如此類,都會造成嚴重的安全事故。必須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來不得半點含糊,塔吊的穩定性就是塔吊抗傾覆的能力,塔吊最大的事故就是傾翻倒塌。做塔吊基礎的時候,一定要確保地耐力符合設計要求,鋼筋混凝土的強度至少達到設計值的80%。有地下室工程的塔吊基礎要采取特別的處理措施:有的要在基礎下打樁,并將樁端的鋼筋與基礎地腳螺栓牢固的焊接在一起。混凝土基礎底面要平整夯實,基礎底部不能作成鍋底狀。基礎的地腳螺栓尺寸誤差必須嚴格按照基礎圖的要求施工,地腳螺栓要保持足夠的露出地面的長度,每個地腳螺栓要雙螺帽預緊。在安裝前要對基礎表面進行處理,保證基礎的水平度不能超過1/1000。同時塔吊基礎不得積水,積水會造成塔吊基礎的不均勻沉降。在塔吊基礎附近內不得隨意挖坑或開溝。
安全距離
塔吊在平面布置的時候要繪制平面圖,尤其是房地產開發小區,住宅樓多,塔吊如林,更要考慮相鄰塔吊的安全距離,在水平和垂直兩個方向上都要保證不少于2m的安全距離,相鄰塔機的塔身和起重臂不能發生干涉,盡量保證塔機在風力過大時能自由旋轉。塔機后臂與相鄰建筑物之間的安全距離不少于50cm。塔機與輸電線之間的安全距離符合要求。
塔機與輸電線的安全距離不達規定要求的要塔設防護架,防護架搭設原則上要停電搭設,不得使用金屬材料,可使用竹竿等材料。竹竿與輸電線的距離不得小于1m還要有一定的穩定性的強度,防止大風吹倒。
安全裝置
為了保證塔機的正常與安全使用,我們必須強制性要求塔機在安裝時必須具備規定的安全裝置,主要有: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高度限位裝置、幅度限位器、回轉限位器、吊鉤保險裝置、卷筒保險裝置、風向風速儀、鋼絲繩脫槽保險、小車防斷繩裝置、小車防斷軸裝置和緩沖器等。這些安全裝置要確保它的完好與靈敏可靠。在使用中如發現損壞應及時維修更換,不得私自解除或任意調節。
穩定性
塔式起重機高度與底部支承尺寸比值較大,且塔身的重心高、扭矩大、起制動頻繁、沖擊力大,為了增加它的穩定性,我們就要分析塔機傾翻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幾條:
一、超載。不同型號的起重機通常采用起重力矩為主控制,當工作幅度加大或重物超過相應的額定荷載時,重物的傾覆力矩超過它的穩定力矩,就有可能造成塔機倒塌。
二、斜吊。斜吊重物時會加大它的傾覆力矩,在起吊點處會產生水平分力和垂直分力,在塔吊底部支承點會產生一個附加的傾覆力矩,從而減少了穩定系數,造成塔吊倒塌。
三、塔吊基礎不平,地耐力不夠,垂直度誤差過大也會造成塔吊的傾覆力矩增大,使塔吊穩定性減少。因此,我們要從這些關鍵性的因素出發來嚴格檢查檢測把關,預防重大的設備人身安全事故。
電氣安全
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要求,塔吊的專用開關箱也要滿足“一機一閘一漏一箱”的要求,漏電保護器的脫扣額定動作電流應不大于30mA,額定動作時間不超過0.1s。司機室里的配電盤不得裸露在外。電氣柜應完好,關閉嚴密、門鎖齊全,柜內電氣元件應完好,線路清晰,操作控制機構靈敏可靠,各限位開關性能良好,定期安排專業電工進行檢查維修。
附墻裝置
當塔機超過它的獨立高度的時候要架設附墻裝置,以增加塔機的穩定性。附墻裝置要按照塔機說明書的要求架設,附墻間距和附墻點以上的自由高度不能任意超長,超長的附墻支撐應另外設計并有計算書,進行強度和穩定性的驗算。附著框架保持水平、固定牢靠與附著桿在同一水平面上,與建筑物之間連接牢固,附著后附著點以下塔身的垂直度不大于2/1000,附著點以上垂直度不大于3/1000。與建筑物的連接點應選在混凝土柱上或混凝土圈梁上。用預埋件或過墻螺栓與建筑物結構有效連接。有些施工企業用膨脹螺栓代替預埋件,還有用纜風繩代替附著支撐,這些都是十分危險的。
安全操作
塔式起重機管理的關鍵還是對司機的管理。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了解機械構造和工作原理,熟悉機械原理、保養規則,持證上崗。司機必須按規定對起重機作好保養工作,有高度的責任心,認真作好清潔、潤滑、緊固、調整、防腐等工作,不得酒后作業,不得帶病或疲勞作業,嚴格按照塔吊機械操作規程和塔吊“十不準、十不吊”進行操作,不得違章作業、野蠻操作,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夜間作業要有足夠的照明。塔機平時的安全使用關鍵在操作工的技術水平和責任心,檢查維修關鍵在機械和電氣維修工。我們要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思想。
安全檢查
塔式起重機在安裝前后和日常使用中都要對它進行檢查。金屬結構焊逢不得開裂,金屬結構不得塑性變形,連接螺栓、銷軸質量符合要求,在止退、防松的措施,連接螺栓要定期安排人員預緊,鋼絲繩潤滑保養良好,斷絲數不得超標,絕不允許斷股,不得塑性變形,繩卡接頭符合標準,減速箱和油缸不得漏油,液壓系統壓力正常,剎車制動和限位保險靈敏可靠,傳動機構潤滑良好,安全裝置齊全可靠,電氣控制線路絕緣良好。尤其要督促塔機司機、維修電工和機械維修工要經常進行檢查,要著重檢查鋼絲繩、吊鉤、各傳動件、限位保險裝置等易損件,發現問題立即處理,做到定人、定時間、定措施,嚴格杜絕機械帶病作業。
退出機制
國家明令淘汰機型要堅決禁止使用,年久失修塔機在鑒定修復后要限制荷載使用,對于塔機的使用年限沒有統一標準,眾說紛紜,各地有不同的規定,都在濃度之中,有些生產廠家為了迎合施工企業的要求,擴大銷售,占領市場,將獨立高度加大,將起重臂加長以增加塔機覆蓋面,這樣一來勢必降低塔機穩定性,減少額定起重量,增加不安全的因素。還有一些私自改裝的塔機及私人從事組憑的塔機,這部分塔機年代較久,二手購進價格便宜,不愿意多投入資金維修,因而故障頻出,這些都應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我們應該實事求是、因地制宜,在廣泛征求各方意見的基礎上出臺相關的配套政策解決這一問題。
結束語
通過加強對塔機以上幾個方面的安全管理,能夠有效的預防塔機使用過程中的各種事故的發生,起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實踐證明,只要各個施工企業、生產廠家、建筑行政主管部門、塔機檢測機構都能按照上述各個環節來做,加強塔機的安全專項治理,就能夠有效控制重大塔機安全事故的發生。
檢驗要點
1) 檢查金屬結構情況特別是高強度的螺栓,它的連接表面應清除灰塵、油漆、沒跡和銹蝕,并且使用力矩手或專用扳手,按裝配技術要求擰緊。
2) 檢查各機構傳動系統,包括各工作傳動機構的軸承間隙是否合適,齒輪嚙合是不是良好及制動器是否靈敏。
3) 檢查鋼絲繩及滑輪的磨損情況,固定是否可靠。
4) 檢查電氣元件是否良好,名接觸點的閉合程度,接續是否正確和可靠。
5) 檢查行走輪與軌道接觸是否良好,夾軌鉗是否可靠。裝設附著裝置、內爬裝置時,各連接螺栓及夾塊是否牢固可靠。
6)防雷接地是否安全可靠。
7)基部排水是否暢通。
8)限位裝置是否齊全、靈敏、可靠。
常用塔機
以下分幾個方面來具體介紹房建中常用的塔機。
塔機的金屬結構
塔機的金屬結構由起重臂、塔身、轉臺、承座、平衡臂、底架、塔尖等組成。
起重臂構造型式為小車變幅水平臂架,再往下分又有單吊點、雙吊點和起重臂與平衡臂連成一體的錘頭式小車變幅水平臂架。單吊點是靜定結構,雙吊點是超靜定結構。錘頭式小車變幅水平臂架,裝設于塔身頂部,狀若錘頭,塔身如錘柄,不設塔尖,故又叫平頭式。平頭式的使結構形式更簡單,更有利于受力,減輕自重,簡化構造等優點。小車變幅臂架大都采用正三角形的截面。
塔身結構也稱塔架,是塔機結構的主體。現今塔機均采用方形斷面,斷面尺寸應用較廣的有:1.2m×1.2m、1.4m×1.4m、1.6m×1.6m、2.0m×2.0m;塔身標準節常用尺寸是2.5m和3m。塔身標準節采用的聯接方式,應用最廣的是蓋板螺栓聯接和套柱螺栓聯接,其次是承插銷軸聯接和插板銷軸聯接。標準節有整體式塔身標準節和拼裝式塔身標準節,后者加工精度高,制作難,但是堆放占地小,運費少。塔身節內必須設置爬梯,以便司機及機工上下。爬梯寬度不宜小于500mm,梯步間距不大于300mm,每500mm設一護圈。當爬梯高度超過10m時,梯子應分段轉接,在轉接處加設一道休息平臺。
塔尖的功能是承受臂架拉繩及平衡臂拉繩傳來的上部荷載,并通過回轉塔架、轉臺、承座等的結構部件式直接通過轉臺傳遞給塔身結構。自升塔頂有截錐柱式、前傾或后傾截錐柱式、人字架式及斜撐架式。
凡是上回轉塔機均需設平衡重,其功能是支承平衡重,用以構成設計上所要求的作用方面與起重力矩方向相反的平衡力矩。除平衡重外,還常在其尾部裝設起升機構。起升機構之所以同平衡重一起安放在平衡臂尾端,一則可發揮部分配重作用,二則增大繩卷筒與塔尖導輪間的距離,以利鋼絲繩的排繞并避免發生亂繩現象。平衡重的用量與平衡臂的長度成反比關系,而平衡臂長度與起重臂長度之間又存在一定比例關系。平衡重的用量相當可觀,輕型塔機一般至少要3~4t,重型的要近30t。平衡重可用鑄鐵或鋼筋混凝土制成:前者加工費用高但迎風面積小;后者體積大迎風面大對穩定性不利,但簡單經濟,故一般均采用這種。通常的做法是將平衡重預制區分成2 ~3種規格,寬度、厚度一致,但高度加以調整,以便與不同長度臂架匹配使用。
塔機的零部件
每臺塔機都要用許多種起重零部件,其中數量最大,技術要求嚴而規格繁雜的是鋼絲繩。塔機用的鋼絲繩按功能不同有:起升鋼絲繩,變幅鋼絲繩,臂架拉繩,平衡臂拉繩,小車牽引繩等。鋼絲繩的特點是:整根的強度高,而且整根斷面一樣大小,強度一致,自重輕,能承受震動荷載,彈性大,能卷繞成盤,能在高速下平衡運動,并且無噪聲,磨損后其外皮會產生許多毛刺,易于發現并便于及時處置。鋼絲繩通常由一股股直徑為0.3~0.4mm細鋼絲搓成繩股,再由股捻成繩。塔機用的是交互捻,特點是不易松散和扭轉。就繩股截面形狀而言,高層建筑施工用塔機以采用多股不扭轉鋼絲繩最為適宜,此種鋼絲繩由兩層繩股組成同,兩層繩股捻制方向相反,采用旋轉力矩平衡的原理捻制而成,受力時自由端不發生扭轉。塔機起升鋼絲繩及變幅鋼絲繩的安全系數一般取為5~6,小車牽引繩和臂架拉繩的安全系數取為3,塔機電梯升降繩安全系數不得小于10。鋼絲繩的安全系數是不可缺少的安全儲備系數,絕不可憑借這種安全儲備面擅自提高鋼絲繩的最大允許安全荷載。由于鋼絲繩的重要性,必須加強對鋼絲繩的定期全面檢查,貯存于干燥面封閉的、有木地板或瀝青混凝土地面的倉庫內,以免腐蝕,裝卸時不要損壞表面,堆放時要豎立安置。對鋼絲繩進行系統潤滑可以提高使用壽命。
變幅小車是水平臂架塔機必備的部件。整套變幅小車由車架結構、鋼絲繩、滑輪、行輪、導向輪、鋼絲繩承托輪、鋼絲繩防脫輥、小車牽引繩張緊器及斷繩保險器等組成。對于特長水平臂架(長度在50m以上),在變幅小車一側隨掛一個檢修吊籃,可載維修有員往各檢修點進行維修和保養。作業完后,小車駛回臂架根部,使吊籃與變幅小車脫鉤,固定在臂架結構上的專設支座處。
其它的零部件還有滑輪,回轉支承,吊鉤和制動器等。
塔機的工作機構
塔機的工作機構有五種:起升機構、變幅機構、小車牽引機構、回轉機構和大車走行機構(行走式的塔機)。
塔機的電氣設備
塔機的主要電氣設備包括:
·電纜卷筒-中央集電環;
·電動機;
·操作電動機用的電器,如:控制器、主令控制器、接觸器和繼電器。
·保護電器,如:自動熔斷器,過電流繼電器和限位開關等。
·主副回路中的控制、切換電器,如:按鈕、開關和儀表等。
屬于輔助電氣設備的有:照明燈、信號燈、電鈴等。
塔機的液壓系統
塔機液壓系統中的主要元器件是液壓泵、液壓油缸、控制元件、油管和管接頭、油箱和液壓油濾清器等。
液壓泵和液壓馬達是液壓系統中最為復雜的部分,液壓泵把油吸入并通過管道輸送給液壓缸或液壓馬達,從而使液壓缸或馬達得以進行正常運作。液壓泵可以看成是液壓和心臟,是液壓的能量來源。我國的塔機液壓頂升系統采用的液壓泵大都是CB-G型齒輪泵,CB不齒輪的代號, 赫格隆G為固定的軸向間隙,工作壓力為12。5~16MPa。
液壓缸是液壓系統的執行元件。從功能上來看,液壓缸與液壓馬達同是所工作油流的壓力能轉變為機械能的轉換裝置。不同的是液壓馬達是用于旋轉運動,而液壓是用于直線運動。
一個液壓頂升接高的全過程是:
·移動平衡重,使塔身不受不平衡力矩,起重臂就位,朝向與引進軌道方位相同并加以鎖定,吊運一個塔身標準節安放在擺渡小車上;
·頂升;
·定位銷就位并鎖定,提起活塞桿,在套架中形成引進空間;
·引進標準節;
·提起標準節,推出擺渡小車;
·使標準節就位,安裝聯接螺栓;
·微微向上頂升,拔出定位鎖使過渡節與已接高的塔身聯固成一體。
塔機的安全裝置
安全裝置是塔機必不可少的關鍵設備之一,可以分為:限位開關(限位器);超負荷保險器(超載斷電裝置);緩沖止擋裝置;鋼絲繩防脫裝置;風速計;緊急安全開關;安全保護音響信號。
限位開關按功能有:吊鉤行程限位開關,回轉限位開關,小車行程限位開關,大車行程限位開關。
塔機的防傾翻規定
嚴禁超載運行;不得斜牽重物;不許猛然急制動;禁止在大風中運行吊運作業;工作班后,必須把夾軌器夾緊,以防大風將塔機吹動溜出軌道。
自升式塔機附著錨固
當自升式塔機在達到其自由高度繼續向上頂升接高時,為了增強其穩定系數保持起重能力,必須通過錨固附著于建筑結構上。附著層次與施工層建筑總高度、塔機和塔身結構、塔身自由高度有關。一般來說,設置2道錨固著墨已可滿足需要。在建筑物上的附著點的選擇要注意:兩附著加固定點之間的距離適當;固定點應設置在丁字墻和外墻轉角處;對框架結構,附著點宜布在靠近柱的根部;布置在靠近樓板處以利傳力和安裝。
要保證塔機的安全使用和取得比較長的使用壽命,必須對它進行潤滑、故障排除、定期保養與零部件的檢修。
國外發展概況
塔式起重機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后才真正獲得發展的。戰后各國面臨著重建家園的艱巨任務,浩大的建筑工程量迫切需要大量性能良好的塔式起重機。自塔式起重機在建筑施工中顯露身手并逐漸成為工程機械一個重要分支以來,已經有50余年歷史,其間利經了曲折復雜的發展階段。70年代末,由于種種原因,國外塔式起重機制造業陷入了低谷,不少中小工廠紛紛停業或轉產,僅少數大廠得以維持。直至80年代末才呈現逐漸復蘇態勢,1994年為復蘇年頭,復蘇勢頭最好的國家為德國。據有關資料介紹,在塔機制造業鼎盛的70年代,西德擁有各式塔機48500臺,80年代總量減至1/3,而近幾年,東西德合并,基建規模擴大,塔機產量上升,現有塔機近40000臺,其中半數機齡不足5年。
如今世界塔機市場最為紅火的地區為東歐和亞太(特別是東南亞)。活躍在塔機市場上的著名產商是;德國的 Liebherr 、Peiner、 Wolff ,法國的 Potain 、BPR,意大利的 Potain-Simma、Comedil 、 Nauva 、 EDILMAC ,西班牙的Comensa ,芬蘭的 Betrox ,丹麥的KRφLL 澳大利亞的Favco。這些大廠為了在國際塔機市場上占有更多份額,莫不注重總結經驗,認真分析市場動態,下大力氣進行產品的更新和開發。[3]近年來,國外塔機在新產品開發上大致有下列一些特點:
⑴ 更多的廠家注重開發經濟型城市塔機并擴展成系列。
⑵國外塔機新產品中,有一些新穎的輕、中型折疊式快速安裝塔機頗引人注目。
⑶根據一些國家城建當局的有關規定,為防止塔機臂架在狹窄的空間運行發生矛盾,避免吊臂相互碰撞以及碰到鄰近的建筑物,在城市高層建筑密集地區施工必須采用動臂式自升塔式起重機。
⑷在經過較長時間研制之后,履帶式水平臂架塔機作為一種新產品正式問世。
⑸變頻調速系統在國外塔機新產品上得到推廣應用。
⑹高新技術開始在塔機上應用。
⑺無論上回轉或下回轉式塔機,都十分重視駕駛室的平面設計和空間處理。
操作規程
一. 操作前檢查
1. 1上班必須進行交接班手續,檢查機械履歷書及交接班記錄等的填寫情況及記載事項。
1. 2操作前應松開夾軌器,按規定的方法將夾軌器固定。清除行走軌道的障礙物,檢查跨軌兩端行走限位止擋離端頭不小于2~3m,并檢查道軌的平直度、坡度和兩軌道的高差,應符合塔機的有關安全技術規定,路基不得有沉陷、溜坡、裂縫等現象。
1. 3軌道安裝后,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1) 兩軌道的高度差不大于1/1000。
(2) 縱向和橫向的坡度均不大于1/1000。
(3) 軌距與名義值的誤差不大于1/1000,其絕對值不大于6mm。
(4) 鋼軌接頭間隙在2~4mm之間,接頭處兩軌頂高度差不大于2mm,兩根鋼軌接頭必須錯開1.5m。
1. 4檢查各主要螺栓的緊固情況,焊縫及主角鋼無裂紋、開焊等現象。
1. 5檢查機械傳動的齒輪箱、液壓油箱等的油位符合標準。
1. 6檢查各部制動輪、制動帶(蹄)無損壞,制動靈敏;吊鉤、滑輪、卡環、鋼絲繩應符合標準;安全裝置(力矩限制器、重量限制器、行走、高度變幅限位及大鉤保險等)靈敏、可靠。
1. 7操作系統、電氣系統接觸良好,無松動、無導線裸露等現象。
1. 8對于帶有電梯的塔機,必須驗證各部安全裝置安全可靠。
1. 9配電箱在送電前,聯動控制器應在零位。合閘后,檢查金屬結構部分無漏電方可上機。
1. 10所有電氣系統必須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每20m作一組接地不得與建筑物相連,接地電阻不得大于4Ω(歐)。
1. 11起重機各部位在運轉中1m以內不得有障礙物。
1. 12塔式起重機操作前應進行空載運轉或試車,確認無誤方可投入生產。
二. 安 全 操 作
2. 1司機必須按所駕駛塔式起重機的起重性能進行作業。起重吊物必須遵守本規程30.1.7條規定執行。
2. 2機上各種安全保護裝置運轉中發生故障、失效或不準確時,必須立即停機修復,嚴禁帶病作業和在運轉中進行維修保養。
2. 3司機必須在佩有指揮信號袖標的人員指揮下嚴格按照指揮信號、旗語、手勢進行操作。操作前應發出音響信號,對指揮信號辨不清時不得盲目操作。對指揮錯誤有權拒絕執行或主動采取防范或相應緊急措施。
2. 4起重量、起升高度、變幅等安全裝置顯示或接近臨界警報值時,司機必須嚴密注視,嚴禁強行操作。
2. 5操作時司機不得閑談、吸煙、看書、報和做其他與操作無關事情。不得擅離操作崗位。
2. 6當吊鉤滑輪組起升到接近起重臂時應用低速起升。
2. 7嚴禁重物自由下落,當起重物下降接近就位點時,必須采取慢速就位。重物就位時,可用制動器使之緩慢下降。
2. 8使用非直撞式高度限位器時,高度限位器調整為:吊鉤滑輪組與對應的最低零件的距離不得小于1m,直撞式不得小于1.5m。
2. 9嚴禁用吊鉤直接懸掛重物。
2. 10操縱控制器時,必須從零點開始,推到第一擋,然后逐級加擋,每擋停1~2s,直至最高擋。當需要傳動裝置在運動中改變方向時,應先將控制器拉到零位,待傳動停止后再逆向操作,嚴禁直接變換運轉方向。對慢就位擋有操作時間限制的塔式起重機,必須按規定時間使用,不得無限制使用慢就位擋。
2. 11操作中平移起重物時,重物應高于其所跨越障礙物高度至少100mm。
1. 12起重機行走到接近軌道限位時,應提前減速停車。
1. 13起吊重物時,不得提升懸掛不穩的重物,嚴禁在提升的物體上附加重物,起吊零散物料或異形構件時必須用鋼絲繩捆綁牢固,應先將重物吊離地面約50cm停住,確定制動、物料綁扎和吊索具,確認無誤后方可指揮起升。
1. 14起重機在夜間工作時,必須有足夠的照明。
1. 15起重機在停機、休息或中途停電時,應將重物卸下,不得把重物懸吊在空中。
1. 16操作室內,無關人員不得進入,禁止放置易燃物和妨礙操作的物品。
1. 17起重機嚴禁乘運或提升人員。起落重物時,重物下方嚴禁站人。
1. 18起重機的臂架和起重物件必須與高低壓架空輸電線路的安全距離,應遵守本規程表30.1.6的規定。
1. 19兩臺搭式起重機同在一條軌道上或兩條相平行的或相互垂直的軌道上進行作業時,應保持兩機之間任何部位的安全距離,最小不得低于5m。
1. 20遇有下列情況時,應暫停吊裝作業:
(1) 遇有惡劣氣候如大雨、大雪、大霧和施工作業面有六級(含六級)以上的強風影響安全施工時。
(2) 起重機發生漏電現象。
(3) 鋼絲繩嚴重磨損,達到報廢標準(見鋼絲繩報廢標準見)。
(4) 安全保護裝置失效或顯示不準確。
2. 21司機必須經由扶梯上下,上下扶梯時嚴禁手攜工具物品。
2. 22嚴禁由塔機上向下拋擲任何物品或便溺。
2. 23冬季在塔機操作室取暖時,應采取防觸電和火災的措施。
2. 24凡有電梯的塔式起重機,必須遵守電梯的使用說明書中的規定,嚴禁超載和違反操作程序。
2. 25多機作業時,應避免兩臺或兩臺以上塔式起重機在回轉半徑內重疊作業。特殊情況,需要重疊作業時,必須保證臂桿的垂直安全距離和起吊物料時相互之間的安全距離,并有可靠安全技術措施經主管技術領導批準后方可施工。
2. 26動臂式起重機在重物吊離地面后起重、回轉、行走三種動作可以同時進行,但變幅只能單獨進行,嚴禁帶載變幅。允許帶載變幅的起重機,在滿負荷或接近滿負荷時,不得變幅。
2. 27起升卷揚不安裝在旋轉部分的起重機,在起重作業時,不得順一個方向連續回轉。
2. 28裝有機械式力矩限制器的起重機,在多次變幅后,必須根據回轉半徑和該半徑的額定負荷,對超負荷限位裝置的噸位指示盤進行調整。
2. 29彎軌路基必須符合規定,起重機拐彎時應在外軌面上撒上沙子,內軌軌面及兩翼涂上潤滑脂。配重箱應轉至拐彎外輪的方向。嚴禁在彎道上進行吊裝作業或吊重物轉彎。
三. 停機后檢查
3. 1塔式起重機停止操作后,必須選擇塔式起重機回轉時無障礙物和軌道中間合適的位置及臂順風向停機,并鎖緊全部的夾軌器。
3. 2凡是回轉機構帶有常閉或制動裝置的塔式起重機,在停止操作后,司機必須搬開手柄,松開制動,以便起重機能在大風吹動下順風向轉動。
3. 3應將吊鉤起升到距起重壁最小距離不大于5m位置,吊鉤上嚴禁吊掛重物。在未采取可靠措施時,不得采用任何方法,限制起重臂隨風轉動。
保養維護
為確保安全經濟地使用塔機,延長其使用壽命,必須做好塔機的保養與維修及潤滑工作。
塔機的保養
1、 經常保持整機清潔,及時清掃。
2、檢查各減速器的油量,及時加油。
3、注意檢查各部位鋼絲繩有無松動、斷絲、磨損等現象,如超過有關規定必須及時更換。
4、檢查制動器的效能、間隙,必須保證可靠的靈敏度。
5、檢查各安全裝置的靈敏可靠性。
6、檢查各螺栓連接處,尤其塔身標準節連接螺栓,當每使用一段時間后,必須重新進行緊固。
7、檢查各鋼絲繩頭壓板、卡子等是否松動,應及時緊固。
鋼絲繩、卷筒、滑輪、吊鉤等的報廢,應嚴格執行GB5144,和GB5972的規定。 8、檢查各金屬構件的桿件,腹桿及焊縫有無裂紋, 特別應注意油漆剝落的地方和部位,尤以油漆呈45°的斜條紋剝離最危險,必須迅速查明原因并及時處理。
9、塔身各處(包括基礎節與底架的連接)的連接螺栓螺母,各處連接直徑大于Φ20的銷軸等均為專用特制件,任何情況下,絕對不準代用,而塔身安裝時每一個螺栓必須有兩個螺母擰緊。
10、標準節螺栓性能等級為10.9級,螺母性能等級為10級(雙螺母防松),螺栓頭部頂面和螺母頭部頂面必須有性能等級標志,否則一律不準使用。
11、整機及金屬機構每使用一個工程后,應進行除銹和噴刷油漆一次。
12、檢查吊具的自動換倍率裝置以及吊鉤的防脫繩裝置是否安全可靠。
13、觀察各電器觸頭是否氧化或燒損,若有接觸不良應修復或更換。
14、各限位開關和按鈕不得失靈,零件若有生銹或損壞應及時更換。
15、各電器開關,與開關板等的絕緣必須良好,其絕緣電阻不應小于0.5MΩ。
16、檢查各電器元件之緊固螺栓是否松動,電纜及其它導線是否破裂,若有應及時排除。
常見故障
1、制動器打滑產生吊鉤下滑和變幅小車制動后向外溜車
2、制動器運轉過程中發熱冒煙
3、減速器溫度過高
4、減速器軸承溫度過高
5、減速器漏油
6、頂升太慢
7、頂升無力或不能頂升
8、頂升升壓時出現噪聲振動
9、頂升系統不工作
10、頂升時發生顫動爬行
11、頂升有負載后自降
12、總啟動按鈕失靈
13、起升動作時跳閘
14、起升機構不能起動
15、牽引機構有異常噪聲振動過大
16、牽引機構軸承過熱
17、牽引機構帶電
18、牽引機構制動器失靈
19、牽引機構電動機溫升過高或冒煙
20、回轉機構啟動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