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5年上半年度“長沙市建筑 施工綠色工地”申報工作的通知
發布日期:2015-06-11 10:21
市站各監督科,各縣(市)、區安監站,在長施工企業:
根據《長沙市全面推行建設工程綠色施工實施方案》(長住建發[2010]77號)和《關于全面推行建設工程綠色施工的通知》(長建安監【2011】7號)文件要求,現就做好2015年上半年“長沙市建筑施工綠色工地”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1、施工現場認真貫徹落實《建筑工程綠色施工評價標準》(GB/T50460-2010)、《長沙市綠色施工導則》(DBCJ003-2010)等有關規定,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及“四節一環保”的各項指標及措施符合標準及規范要求;
2、主體結構施工完成30%以上(或工程總造價的30%以上),基礎及其他階段達標驗收評分在75分以上(含75分),已完成裝飾裝修的項目不納入申報范圍;
3、施工現場圍擋設置符合市住建委《城區施工圍擋整治提質工作方案》(長住建[2013]330號)文件要求。
4、施工過程中未發生質量安全事故,未因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被上級部門通報、媒體曝光和產生不良社會影響。
二、申報資料
1、長沙市建筑施工綠色工地申報表(一式兩份,見附件二);
2、施工許可證和基礎階段達標驗收評定表復印件(蓋章);
3、綠色施工專項方案和“四節一環保”的具體控制指標和措施;
4、現場綠色施工取得的成效(包含現場照片、經濟及社會效益等);
5、施工企業對照《長沙市建筑工程綠色施工檢查評分表》(見附件一)自查評分表。
三、申報時間及有關要求
1、凡符合申報條件的工程項目,于2015年5月15日-5月25日將申報資料報市安監站綜合科312辦公室。
2、市管項目以企業為單位進行申報,不接受項目單獨申報,區縣(市)項目由當地安全監督站統一申報。
3、市安監站于5月下旬開始對申報項目按照《長沙市建筑工程綠色施工檢查評分表》進行現場評定打分,符合要求的,上報市住建委授予“長沙市建筑施工綠色工地”。